团宁城职委﹝2018﹞13号,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一二•九” 运动八十三周年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95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一二•九”运动八十三周年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祖国,筑梦中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团委

承办:学生会

三、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四、比赛时间

12月4日   16:30-18:30

五、比赛地点

溧水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

六、参赛内容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须准备两首歌曲参赛,既可以组建两支代表队各准备一首歌曲参赛(参赛歌曲不可重复),也可以组建一支代表队准备两首歌曲参赛。

2.每支代表队演出人员50人以上为宜,不可少于30人。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请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曲目报给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排练。12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伴奏音乐(MP3格式)发到学生会邮箱。

4.参赛歌曲要求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反映学生的文明风貌和团体精神,旋律优美、节奏感强,适合集体演唱。歌曲总计时间控制在7分钟之内。

5.演唱时,要求表演者表情自然、仪态大方,以歌唱为主,歌唱过程中可穿插部分才艺表演,如舞蹈等。

七、评分标准

1.参赛队人员符合指定人数,歌曲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思想性强。(20分,基础分)

2.演唱整齐统一,具有一定的技巧,音准良好,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40分,演唱技巧分)

3.队员服装统一,大方得体,展现出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要朝气蓬勃,台风良好。(20分,精神风貌分)

4.表现形式新颖多样,有一定创意。(20分,创意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两首参赛歌曲总成绩,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校学生会联系。

联系人:赵航,联系方式:13376053895

余理志,联系方式:13376066216

箱:1365434142@qq.com

  

附件:1.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2.大合唱参考歌曲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演唱歌曲

  

队    名

  

演出人数

  

领队姓名

  

联系方式

  

参赛人员

  

参赛宣言

  

备    注

  

大合唱参考歌曲

  


01国家  

02歌唱祖国  

03我的祖国 

04我和我的祖国  

05共和国之恋

0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歌  

07在灿烂的阳光下  

08在希望的田野上  

09 唱支山歌给党听  

10 春天的故事  

11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 

12黄河大合唱  

13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4我爱祖国的蓝天  

15延安颂  

16同一首歌  

17走进新时代 

18 走向复兴  

19国际歌

20长江之歌 

21少年壮志不言愁  

22我爱你中国

23大海啊,故乡 

24爱我中华 

25五星红旗  

26红旗飘飘   

27明天会更好

28我的未来不是梦  

29南泥湾

30党啊亲爱的妈妈

31太阳最红 毛主席最亲

32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33保卫黄河

34四渡赤水出奇兵

35十送红军

36到敌人后方去

37七律长征

38祖国 慈祥的母亲

39过雪山草地

40祖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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