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市学联和校团委批准,定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我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7日在晓庄校区报告厅召开正式会议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认真回顾总结我校学生会在思想引导、校园文化、服务青年成才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规划部署下一阶段校学生会工作,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成长成才,为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省内示范型职业院校而贡献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四、大会领导和筹备机构
成立“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校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下设若干工作组,切实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成立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见附件1)
五、大会代表组成及选举方案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见附件2)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根据全校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由各选举单位(学院)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审议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本次学代会拟推选116名代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5个代表团,代表团长原则上由院学生会主席(或负责人)担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填写《代表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代表登记表》,报校团委。(见附件4、附件5)
六、提案征集办法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须坚持高度负责、实事求是、一事一案的原则进行提案。主要围绕有关学校教学、科研、招生就业、课程设置;校风校纪、教风、学风、校园文化;学校以及学生管理工作、办事机制、发展方向;广大学生关心的学习、生活、后勤工作;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发展;以及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提交提案。(见附件6)
七、大会选举委员办法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学生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推荐提名,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第四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考察后,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详见附件7)
八、筹备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代会是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校团学组织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单位要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做好此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2.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班级要抓住第四次学代会召开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支持,大力推动学生会组织的发展与进步,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健康成长,全面展示我校学生会工作的良好风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海报、横幅、广播等载体,为大会的召开营造气氛。
3.落实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做好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关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见附件4)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见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交校学生会办公室(职工之家203室),电子版材料一并发到工作邮箱njncctw@163.com。
九、其他事项
1.各班级、各学生组织按照时间安排(大会日程表另行通知)落实各位代表按时参加大会。
2.大会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3.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需佩戴代表证出席。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4.关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
5.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
7.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义柏
组员:马林马奔王健超尹恒旭
齐紫秋许波苏平清张明敏
陆凯陈年虎周浩顾翔宇
席长雨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陆凯
组员:苏平清陈年虎季宴宇
秘书组名单
组长:周浩
组员:王妍婷何花曹芮聆董静
会务组名单
组长:陈义柏
组员:尹恒旭齐紫秋顾翔宇席长雨
宣传组名单
组长:马林
组员:齐紫秋沙垚张建超谢晓佩
提案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马奔
组员:沈宸毅张誉天聂鹏飞顾翔宇
甄莹
附件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优秀;
2、学生代表需学习成绩优良;
3、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4、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5、积极维护青年权益。
二、产生办法:
1、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第四次学代会的代表分配名额和比例要求,及时向各团总支汇报,讨论提出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充分酝酿提名并确定推荐人选。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核,征求其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
3、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人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4、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将代表候选人组织考核和公示情况,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报告。
5、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将代表候选人产生情况的报告,代表候选人审批名单和选举办法上报校学生会。
6、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到校学生会审查同意后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后,产生正式代表。
7、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登记表》交至校学生会。
附件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 学生总数 | 代表名额 (原则上取3%) |
1 | 工程与信息学院 | 1322 | 40 |
2 | 文创艺术学院 | 504 | 16 |
3 | 财金与商贸学院 | 1375 | 42 |
4 | 社会管理学院 | 282 | 9 |
5 | 旅游管理学院 | 293 | 9 |
合计 |
| 3776 | 116 |
附件4:
关于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工作的情况报告
校学生会:
按照《关于召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月日召开了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方式,认真组织了代表选举工作。
会议应到学生名,因事因病缺席名,实到学生名,超过应到学生总数的80%,会议有效。会议共发选票张,收回选票张,无效票张。
我单位出席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得票情况是(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1 | | | | | 11 | | | | |
2 | | | | | 12 | | | | |
3 | | | | | 13 | | | | |
4 | | | | | 14 | | | | |
5 | | | | | 15 | | | | |
6 | | | | | 16 | | | | |
7 | | | | | 17 | | | | |
8 | | | | | 18 | | | | |
9 | | | | | 19 | | | | |
10 | | | | | 20 | | | | |
根据我单位的代表名额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会议确认我单位出席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如下:
特此报告。
选举单位: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主席签字:党总支书记签字:
2017年月日
附件5: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单位 | | 政治面貌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主要表现 | |
奖惩情况 | |
学院 学生会 意 见 | 单位负责人: |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意 见 | 负责人: |
备注 | |
注:如是先进集体(如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代表或先进个人(如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制
附件6: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提案 |
姓名: | | 性别: | | 担任职务: | |
学院: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
提案内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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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制
附件7: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由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筹委会负责。
二、新一届学生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出席会议的代表应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方有效。
四、第四次学生会候选人共26名,大会选出21名学生干部。
五、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发票、点票、计票等过程进行监督;设唱票人2名,计票人2名,负责清点代表人数,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六、因事或因病请假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七、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则选举有效,否则无效。
八、投票人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正确。
九、正式代表对选票中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还可以另选他人;如果赞成,则在候选人名字下面的选举意见栏内画“○”;如果反对,则在候选人名字下面的选举意见栏内画“×”;如果弃权不做任何记号。
十、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选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以不赞成票少者当选。若被选举人得票数依然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由大会筹委会确定是否重新选举或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在大会上当场公开选举过程,投票及计算收回选票,选举工作结束之后,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在总监票人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十三、选举时,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筹委会决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