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春•舞所不能”校园集体舞大赛的 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943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和谐校园建设,引导我校学生自主学习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青春•舞所不能”校园集体舞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舞所不能

二、主办单位

团委

三、参赛单位

各二级学院

四、比赛时间

3月20日  12:00

五、比赛地点

篮球场

六、参赛内容及要求

1、集体舞以现代舞、当代舞、民族舞、团体操、大型韵律操等为主,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参赛内容,所表演的舞蹈主题需健康、向上,着装简洁明快,力求突出青春活力,各参赛队自行提供音乐;

2、各二级学院各组一队参赛,人数以20-25人为宜,不得少于20人,不得超过25人(未达人数要求,少1人或多1人扣2分,以10分为限);

3、每队舞蹈从入场到退场,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超过1分钟扣2分,以10分为限);

4、各二级学院将报名表填好,与伴奏音乐(MP3格式)一起于3月3日前报至团委(邮箱:820388962@qq.com);

5、比赛顺序由各领队抽签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分标准及办法

1、评分标准:

(1)舞蹈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充分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与青春活力;(20分)

(2)舞蹈编排富有创意,造型新颖大方,具有较强的艺术性与欣赏性;(30分)

(3)舞蹈动作准确到位、连贯统一、优美熟练,队形变化清晰流畅;(30分)

(4)参赛者着装统一、精神饱满,体现出团队配合的意识与能力。(20分)

2、评分办法:

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打分形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本评分标准及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大赛主办方。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2名。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郭敏,电话:85395063

邮箱:2062545641@qq.com

附件:“青春•舞所不能”校园集体舞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青春•舞所不能”校园集体舞大赛报名表

参赛

单位

  

  

舞蹈

名称

  

舞蹈

类型

  

舞者

姓名及

学号

  

舞蹈

时间

  

领队

姓名

  

领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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