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
为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感受改革开放40年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全新面貌,增强青年学生与民族共命运、与祖国共奋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校团委决定于5月23日——28日举办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23日——28日
二、培训地点
晓庄校区小讲习厅
三、培训对象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优秀学生代表;
2.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全体委员。
四、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举办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专题讲座,用新时代的目标使命激励青年学生,用总书记的要求塑造青年学生。
(二)视频教育
组织观看共青团一大的纪录片,引导团员青年重温共青团跟党奋斗发展的历史,强化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和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观看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相关视频,引导团员青年深刻感受改革开放40年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全新面貌,增强团员青年与民族共命运、与祖国共奋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分组讨论
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进行分组讨论,分享交流本学院团学工作的经验,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强化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凝聚。
(四)社会实践
组织参加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开幕式及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了解国情、认识社会、全面提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学干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学习培训。各团总支请于5月24日9:00前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上报至校团委(邮箱:1427589203@qq.com)。
2.认真学习,提高实效。培训期间学员需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仔细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要积极思考总结、认真参与学习交流。
3.积极研讨,推动实践。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各级团组织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并指导团员青年将学习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4.自觉遵守纪律。学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学员请假,需出具书面申请,并报校团委,未请假且不到者视为旷课。原则上缺席两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5.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团校颁发结业证书。
6.校团委将组织评选出本次团学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团校联系。
联系人:郭敏,电话:025-85395063;
尹恒旭,电话:15380919773;
邮箱:1427589203@qq.com。
附件1: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3: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纪律要求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2018年、团学干部、培训
抄送: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学少部
2018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课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培训内容 | 培训形式 | 主讲人 (负责人) | 职务 (单位) |
5月24日 (周四) | 12:05-12:15 | 晓庄校区小讲习厅 | 开班典礼 | | 严翔 | 团委书记 |
5月24日 (周四) | 12:15-13:15 | 晓庄校区小讲习厅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 | 专题讲座 | 刘建锋 | 党委宣传部部长 |
5月24日 (周四) | 17:15-18:15 | 晓庄校区小讲习厅 | 1、观看“一样的青春一样的梦”共青团一大纪录片; 2、观看“中国新时代 改革开放四十年 同心共筑中国梦”纪录片 | 视频教育 | 齐紫秋 | 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
5月25日 (周五) | 12:15-13:15 | 各团总支讨论点 | 各团总支团学工作经验交流 | 分组讨论 | 各团总支负责人 | |
5月25日 (周五) | 18:00-21:30 | 江苏大剧院 | 组织参加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开幕式 | 社会实践 | 李 琳 | 团委副书记 |
5月26日-27日 (周六、周日) | | | 团学干部培训班学员撰写心得体会 | | 郭 敏 | 团委委员 |
5月28日 (周一) | 12:15-13:15 | 大讲习厅 | 结业典礼暨优秀学员 表彰大会 | 大会 | 严 翔 | 团委书记 |
附件2: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所在学院:
负责人: 手机: QQ:
备注:1、登记表可加页;
2、各团总支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另行通知)。
附件3:
2018年第一期团学干部培训班纪律要求
1、学员若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要自觉遵守纪律。学员请假,需出具书面申请,并报团委,未请假且不到者将视为旷课。培训期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的,将失去培训资格,并建议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如需请假需经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团委批准。
2、学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学习地点,每天学习结束后各学院负责人将出勤情况(包括是否按时参会、参会纪律、参会情况等)进行通报。
3、学员必须严格按照划分座区就座,遵守培训纪律,培训开始时统一将手机关闭或调成振动、静音模式,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确保培训秩序和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