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宁城职委﹝2018﹞06号,关于做好我校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次数:110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团苏委发﹝2018﹞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校团员身份、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加以整改,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有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步骤

1.集中摸排。团支部根据团员名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团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和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筛选及汇总本支部需要重新认定团员身份的情况底数。

2.组织处置。对经摸排核实需重新认定团员身份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了解,查明未到龄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团员身份不明确的原因,严格对照《南京市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附件1)的规定进行重新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对应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见附件2;有入团志愿书,入团信息填写规范的,需要重新认定入团时间的团员填写)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见附件3;无入团志愿书、有符合要求的团籍证明材料的团员,经本人申请填写)。

3.登记造册。根据摸排和认定情况进行汇总,团支部、团总支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报校团委。

二、工作要求

1. 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各团支部、团总支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摸排,核查团员信息。要确保没有遗漏,精确掌握有未到龄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团员身份不明确等情况的团员的名单和数量。于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上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备案。

2. 严肃做好整改工作。各团总支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团省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于整改不力的团支部要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处理。

3. 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请各团总支于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将本级核查整改情况报至校团委。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郭敏,电话:025-85395063;

尹恒旭,电话:15380919773;

邮箱:820388962@qq.com

  

  

  

  

  

附件1:南京市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共青团员、身份认定

送: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学少部

                                         2018年6月21日印发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

电话:025-85395063

Email:njncctw@163.com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