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宁城职委〔2019〕 7号,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996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19年正值建国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建校40周年,也是国家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重要阶段。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号召广大青年学生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中国、青春之民族,校团委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途径,鼓励大学生争当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榜样,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2019年暑假,我校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投身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时代担当

二、组织机构

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是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周昌宝

员:刘建锋、朱小蔚、孙新元、王庆、马丹洁、周跃萍、林晓冬、陈国玲、常征旗、马慧、严翔

领导小组在校团委设立办公室,负责社会实践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

任:严翔

员:李琳、郭敏、郑晓榄、钱储、蔡伟、宁伟男、邵琪

三、实践内容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践成效,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结合各系专业特色和学生自身的实践需求,实践内容可围绕以下几个方向进行:

1.理论普及宣讲类:重点在我校学生预备党员、团员骨干培训班学员和学生理论类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队,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面对面宣讲交流,积极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社会民生观察类:结合“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城镇、乡村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聚焦社会民生,调查了解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关注民众生活状况,就教育公平、就业状况、收入差异、住房保障、医疗养老、食品安全、经济发展等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方案。

3.革命精神实践类:结合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谱系,延安精神、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梁家河精神等,鼓励同学们采取多种实践形式,既可回顾历史,寻访革命遗迹,了解革命精神,继承先辈革立足现实,走进命遗志,树立当代担当青年的意识;也可各级党团组织,了解党团组织当下发展情况,调研各地加强党建团建、从严治党、治团的切实做法,对党团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形成更加深刻的理解,激励自身向着实现“中国梦”的方向前进。

4.科技创新实践类:抓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历史机遇,围绕“科技育人、创新驱动”的主线,以市场投资和社会效益为导向,结合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学科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到相关部门开展多形式、多种类的科技创新实验、创业现状调查、创业实习实践等活动。

5.教育关爱服务类: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号召,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到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中西部地区、苏北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技能培训、科普讲座,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同时,发挥大学生的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组织大学生团队面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教育精准扶贫关爱活动,为“十三五”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6.美丽中国实践类:围绕美丽中国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意识,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雾霾治理、环境污染、生态保护、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废品回收、节能减排、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环保公益实践等活动。

7.文化传承实践类:调研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全球化、信息化冲击下面临的挑战,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建言献策;利用暑期返乡的契机,挖掘家乡的深厚文化底蕴和文化遗产,做家乡文化的保护者和传播者。

8.庆祝祖国70华诞实践类:围绕庆祝祖国70华诞,号召青年学子回顾祖国70年来的风雨历程,深入周边社区、乡镇农村,关注家乡在经济发展、社会改革、城市基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变迁和发展,开展常识宣传普及、爱心医疗、艺术创作、惠民展演、法律援助、自护教育、学业辅导、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增进对家乡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为家乡建设提出可实施的建议。

9.新型大学建设调研类:组织学生走访国内外同类高校,考察调研各兄弟高校的管理机制、学习生活、校园文化、新媒体应用与发展等,感受其他高校的文化底蕴与现代化建设;或结合我校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调查与思考,为大学校园建设发展建言献策,为把学院加快建成国内一流的职业学院添砖加瓦。

10.其他类实践活动

11.除以上专项实践外,鼓励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关注社会焦点,充分认知国情。发挥青年学生的热情去服务社会,投身实践,增强能力,发扬专业特长,并以独特的视角,丰富实践的选题,创新实践项目的形式与方式,开展别具一格的实践活动。

四、实践原则

1.与专业相结合,凸显特色。要结合各专业特点,进行相关领域的调研,确立专业性强的实践主题,凸显学院育人理念和各系专业特色。

2.密切服务社会,凸显贡献。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主题,使学生能够切实投身到服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行业发展等事业中;使实践成果能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产生出一定的社会贡献。

3.求真务实,凸显规范性。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既要深入到实地考察,又要预想到具体组织实践过程的细节,做好规划,确保成效。

4.鼓励把社会实践与学生专业学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创新立项项目等相结合,利用暑期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等社会调查环节。

五、组织形式

团委集中组队和各学院团总支分别组队相结合。各学院可依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专业兴趣、技能特长自主选择实践地点及社会实践方案,各学院至少组建一支社会实践服务队。

每支团队人数在8-20人(不含领队教师),参加人员要求填写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见附件2)。团队须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并填写实践服务地接收证明(见附件3)。进行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课题的,实践成果需最终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或公开论文发表。

六、日程安排

6月15日前:各学院请将团队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提交团委;

6月18日—6月25日:各团队集中组队培训;

7月—8月:暑期社会实践实施;

9月25日前:各学院请将总结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含照片、音频、视频等)提交团委;

10月中旬: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选、表彰。

七、实践要求

各单位要对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相应的工作。把暑期社会实践看成是服务广大青年团员成长成才的一件实事。挖掘先进事迹和个人上报校团委,团委将对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评选表彰,并择优上报团市委。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团委实践部联系。

联系人:李琳

电话:85395063

Email:OA腾讯信箱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地接收证明  

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2019暑期社会实践   通知    

报: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学少部
2019年6月4日  印发  

附件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

团队名称

  

二级学院

  

领队教师

  

团队负责人

  

联系方式

  

团队人员名单

  

  

活动内容:(可附页)






二级学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团队统一安排。

2.保管好自己财物,注意防窃、防骗。如有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自己承担。

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到险要地带游玩,不到水库塘坝等地游泳,注意饮食卫生,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止落入传销组织。

4.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5.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与当地单位、机构、个人所发生的法律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学校无法律责任。

7.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8.由于违反规定,擅自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所造成的伤害损失由本人承担。

9.本人对参与社会实践情况已告知家长,并征得了家长的完全同意;家长已经完全了解本人参与实践活动的意义、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0.学院已经完全履行了安全教育义务,本人完全了解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所带来的损害。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责任人签字:

(学生)

(家长)

                                   2019年

  

附件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地接收证明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团委:

我处同意接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二级学院)_同学等人来区(县)

街道社区/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对他们相关活动给予支持协助。

特此复函。

  

  

2019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注:

接受地联系人:

  




附件4: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

团队名

  

所在学

  

团队负责人

  

联系电

  

实践时

  

领队教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社会实践总结(不少于1500字,可附页、附照片、视频等):

  

  

  

  

  

  

  

二级学院团总支意见与建议: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梁山路1号

电话:025-85395063

Email:njncctw@163.com

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