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宁城职委﹝2018﹞15号,关于评选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98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18年暑期,我校团委以“溯初心牢记时代使命,献青春助力精准扶贫”为主题,结合各学院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校团委决定,将对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予以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各学院自愿上报。

2、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一)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所在团队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力度大、投入多,并能按时上交活动策划总结及活动统计表;

2、活动主题突出,紧扣时代脉搏,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4、有丰富的实践活动成果(如:调研报告、活动总结、照片集锦、视频资料等)

(二)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积极参加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定点实践基地活动(含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单位),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民主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团委。

2、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均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决出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表彰决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可附视频、电子相册、照片)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团委实践部李琳OA腾讯邮箱。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团队名称

  

所在学院

  

活动内容及成效(可附页):

  

  

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所属团队

  

个人总结(可附页):

  

  

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2018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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