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校暑期社会实践 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郭敏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1117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团宁城职委2021﹞17


关于评选2021年校暑期社会实践

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21年暑期,我校团委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结合各学院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校团委决定,将对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予以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各学院自愿上报。

 2.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一)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所在团队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力度大、投入多,并能按时上交活动策划总结及活动统计表;

 2.活动主题突出,紧扣时代脉搏,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4.有丰富的实践活动成果(如:调研报告、活动总结、照片集锦、视频资料等)。

(二)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定点实践基地活动(含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单位),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民主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团委。

 2.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均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决出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表彰决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可附视频、照片)于1011日前发送至团委郭敏OA邮箱l088@njou.edu.cn。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2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申报表

团队名称


所在学院


活动内容及成效(可附页):



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所属团队


个人总结(可附页):



院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院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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