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团宁城职委﹝2021﹞17号
关于评选2021年校暑期社会实践
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21年暑期,我校团委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结合各学院实际,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校团委决定,将对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予以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各学院自愿上报。
2.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一)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所在团队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力度大、投入多,并能按时上交活动策划总结及活动统计表;
2.活动主题突出,紧扣时代脉搏,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并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3.活动期间团队成员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
4.有丰富的实践活动成果(如:调研报告、活动总结、照片集锦、视频资料等)。
(二)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2.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定点实践基地活动(含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单位),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4.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民主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团委。
2.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均由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决出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表彰决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可附视频、照片)于10月11日前发送至团委郭敏OA邮箱l088@njou.edu.cn。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申报表
团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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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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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及成效(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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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院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1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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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 所属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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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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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院党总支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